分享一个去年玩的
本帖最后由 jingyang 于 2023-9-26 14:26 编辑111111111111 这都算JB的思路啊。
只是很多人有底线,不去搞而已。
就是你这傻屌天天添加我们的域名啊. 流量侠 发表于 2021-3-31 16:38
你确定你看懂了吗?
这个道理就像利用平台自己的疏忽造成的漏洞,撸羊毛获利,最后撸进去吃牢饭。
这都多 ...
年轻人,别那么义愤填膺,我说的是看懂和没看懂,不涉及法律范围。我是怀疑你们没看到他的操作,他没有改变dns指向,干嘛一上来就这么大火气。你非要报警抓他,我都没意见,我是就事论事的在说,他的操作真没改变dns指向,他也没这个能力。 流量侠 发表于 2021-3-31 16:38
你确定你看懂了吗?
这个道理就像利用平台自己的疏忽造成的漏洞,撸羊毛获利,最后撸进去吃牢饭。
这都多 ...
另外,我确实跟楼主半毛钱关系没有。不过让我有点不解的是,这个贴怎么会惹来这么大的法律讨论,楼主可能确实违法(是不是我不知道),但是论坛上偶尔看到的某些严重违法活动的,却没看到任何的非议,有点想不通这个而已。比如,用料刷FB,这个罪行可就是国际通行的重罪了。 牛逼,思路决定出路 你要小心了。
可能河马的米都被你扫过不少。:lol
本帖最后由 流量侠 于 2021-3-31 11:14 编辑
正常三观下,这该是多么丢脸的事。
到了你这,却成了一种技术,一种炫耀?
你就是那些老外客服嘴里的,中国小偷吧
DNS劫持入罪了 以后劫持网络流量将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2月25日发布一批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三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例。其中,付宣豪、黄子超“DNS劫持”案,则是我国第一起因为“流量劫持”而被判刑的案件。
以往诸如“DNS劫持”这样的“流量劫持”案件大多以不正当竞争案处理,且此后的类似刑事案件往往不同法院判处不同罪名。但此次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可谓对“流量劫持”刑案定罪一锤定音。
此外,最高法还通过两件案例,延展了对何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解释,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机械远程监控系统、空气采样器纳入其中,更利于维护企业财产权益和环保力度。
帮你留个底吧,省得你删帖:
非法获利都超过10w了,加油啊
:L 我说怎么我的好多过期的米都不见了
再加回来又要验证了:Q
不过这个思路确实挺牛逼了
脑子不错,可惜走歪路。既然你能把方法分享出来,那还是很不错的,有点资金了就及时回头 估计不少人都有过类似想法,但真正迈出这步的还是楼主这样的狼人。不出意外以后你的姓名邮箱住址ip等信息全部被标记,成功断送自己正规做停放的机会。要么换假信息继续做,在停放圈像个老赖一般存在。10来万人民币,你觉得值不值?如果你彻底转型,以后再也不碰域名停放,就当我没说 本帖最后由 jingyang 于 2021-3-31 10:20 编辑
newbie123 发表于 2021-3-31 10:16
估计不少人都有过类似想法,但真正迈出这步的还是楼主这样的狼人。不出意外以后你的姓名邮箱住址ip等信息全 ...
我根本没想着在停放里玩啊,只是突然开的脑洞 能收到钱吗:lol 小白龙 发表于 2021-3-31 10:20
能收到钱吗
当然能,看后面洗白的操作 别的道德观不说(论坛里曾经或者现在还在emu的少吗?),脑回路还是不错的好吧。你们说有过类似想法的,真的有过吗?有过的我服,说实话,我没想到过这一思路,所以我服。 md 我说怎么我的好多米都不见了 seekhow 发表于 2021-3-31 10:21
别的道德观不说(论坛里曾经或者现在还在emu的少吗?),脑回路还是不错的好吧。你们说有过类似想法的,真 ...
本来还想分享点别的思路的,看来还是先留着吧 wangjun014 发表于 2021-3-31 10:23
md 我说怎么我的好多米都不见了
你自己已经添加的不会影响,除非你改了ns,然后忘了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