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依法上网获利50万被判刑: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罚50万 有些朋友因为工作关系需要访问境外网站,这个时候需要依法上网代理才能访问,近日,一则“私搭依法上网获利判刑”消息引发关注,据报道称,广西平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吴向洋在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网络上销售依法上网代理服务,因非法经营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3 w8 T5 O! p http://www.techweb.com.cn/article/2017-12-21/2621110.shtml% x L6 I! E' g*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