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布稳定币监管框架,准备采取立法行动 香港金融监管机构朝着在香港实施全面的法币参考稳定币 (FRS) 监管制度迈出了重要一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FSTB) 和香港金融管理局 (HKMA) 联合发布了立法建议的咨询总结,为稳定币发行人的新发牌制度铺平了道路。 为期两个月的公众咨询于 2 月结束,共收到来自各利益相关方(包括市场参与者、行业协会和专业组织)的 108 份意见书。大多数受访者赞同建立监管框架以管理与稳定币相关的潜在风险并提供透明的监督的必要性。 拟议监管制度的关键方面包括: 1、许可要求:所有在香港运营或积极向香港用户营销的 FRS 发行人均需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许可。 2、储备资产:稳定币必须始终得到优质、流动性强的资产的充分支持。香港金管局澄清,可接受的储备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某些优质有价证券。 3、资本要求:最低资本要求已调整为稳定币发行量的1%或2500万港元,以较大者为准。 4、赎回与披露:发行人正常情况下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赎回请求,并定期向公众披露储备资产情况。 5、禁止利息:稳定币不能向持有人支付利息,但可能允许某些营销激励。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强调,新制度将“进一步加强香港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使其与国际标准接轨”。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补充道,监管良好的环境将促进“香港稳定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和负责任的发展”。 金融科技委员会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目前正在最终确定立法提案,并采纳咨询反馈。他们计划在今年晚些时候向立法会提交一项法案。与此同时,香港金融管理局正在处理其稳定币发行人沙盒的申请,参与者名单将很快公布。 此举使香港与其他制定稳定币法规的主要司法管辖区保持一致,例如欧盟最近颁布的MiCA制度。随着香港继续将自己定位为领先的加密货币中心,这一监管框架的实施预计将为不断增长的稳定币市场的发行人和用户提供清晰度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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