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称,其运营的某网站主要服务汽车消费者投诉【进入黑猫投诉】受理,消费者在网站提交针对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后,网站会与汽车厂商联系并督促解决。自2014年成立以来,该网站已累计处理了约39万条消费者投诉信息。 6 d" |- A! P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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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原告发现,被告北京某公司运营的网站中有5.2万余条消费者投诉信息与原告网站展示的信息相同或者近似,且投诉日期均晚于或等同于原告网站上的日期,部分投诉信息的附图中甚至还带有原告水印。此外,被告网站公示的投诉流程包括“发表投诉”“专员审核”“企业处理”“结果审核”“满意度打分”“完成”等6个步骤,自2015年至今,网站中显示的投诉编号数量为11万余条,但投诉进展绝大多数为“结果审核”或“企业处理”状态,无处于“完成”状态的投诉信息。原告认为,被告网站的投诉数量及处理进展为虚构。( A. i% j& Y( {4 Y- i9 d%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