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过河 发表于 2013-3-29 11:14:00

2年赚7.44亿, 这算网赚高手吗?

本报讯 一群“80后”、“90后”,在别人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他们已经赚了7亿多元,开着法拉利、保时捷等豪车,风光无限。

人生就像过山车。如今面对法庭的审判,他们不仅要把非法所得都吐出来,还面临巨额罚金。

昨天下午,瑞安法院宣判,沈某和金某等人因开设赌场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到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不等,并处以罚金。其中沈某和金某两名“头目”各处罚金5000万元。

2年赚了7.44亿元

在QQ游戏里,玩家可以打麻将、扑克,输赢积分。但积分不能买卖。

2009年10月,沈某等人成立日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欧乐棋牌游戏,游戏内容包括双扣、牛牛、梭哈等。这原本也是休闲棋牌游戏,但生意不好。为了吸引玩家,他们对功能进行了修改,玩家的游戏积分“乐豆”可以买卖了。

这样一来,休闲游戏就变成了赌博游戏,游戏积分变成了赌博的筹码。

玩家输光了虚拟货币“乐豆”后,想要再获得,只能用人民币去买。购买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给网站充值兑换“乐豆”,二是向倒卖“乐豆”的“银子商”买。

“瓯乐棋牌”很快在温州、杭州两地盛行起来。据统计,短短2年内,赌博网站注册人数达88万,同时可供2000多人参与游戏和赌博,涉案总赌资达29亿元,18名涉案人员非法获利7.44亿元。

数据一改就变成了钱

在日新公司看来,“乐豆”只不过是一堆数据,他们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为牟取巨额利润,沈某、金某和“银子商”虞某、黄某商议,由日新公司修改数据,增加“乐豆”,出售给“银子商”。然后,“银子商”再高价卖给玩家,从中赚取差价。

这就像是“印钱”,一旦“乐豆”投放多了会“通货膨胀”,因此沈某等人又通过回收来稳定物价。

除了通过“银子商”向玩家低价回收,沈某等人还让技术人员设计了机器码程序,用机器人坐庄和玩家对赌,以此消耗玩家的“乐豆”。

通过一系列的调控,“乐豆”不仅没有贬值,还从最初的20元每100万个涨至案发时58-60元每100万个。


想方设法转移非法所得

日新公司分工明确,沈某管钱,金某管日常行政事务,李某帮助公司从事报税、年审工作。

另外,研究生毕业的技术员苏某负责赌博软件的开发,钱某负责服务器的租赁和维护,孙某负责网站管理……

日新公司成立之初,沈某和金某给员工们发的是固定工资。赚得盆满钵满后,他们开始给元老级员工分红。

除了投资担保公司、房地产项目等,沈某还想方设法转移非法所得。比如使用他人的银行卡转账。

对于涉案18人的7亿多元非法所得,昨天法院判决全部追缴。

flyingdog 发表于 2013-3-29 11:20:30

没被逮到之前绝对高手,被逮到后连屌丝都不如。。。。:lol

minlab 发表于 2013-3-29 11:29:45

猪养大了再弑

dfy 发表于 2013-3-29 11:38:49

网络来钱最快的就是庞氏骗局和博彩,但做大了就会被zf收割:lol

解郁 发表于 2013-3-29 11:47:41

犯法的事情不能做,总有失足的一天。

kaohoo 发表于 2013-3-29 12:26:08

肉身 先走。。。。。。。。

秋风 发表于 2013-3-29 12:30:54

跟QQ游戏 有啥区别- -

yang05130 发表于 2013-3-29 12:43:01

这个。。。绝对牛逼了。高手 中的高手

ゞ灬W老大つ 发表于 2013-3-29 13:30:01

不被抓才叫高手...

闲眼 发表于 2013-3-29 13:32:35

走正规路,才不用担心受怕的。

centos 发表于 2013-3-29 14:11:07

珍爱生命,远离非法

:D

秋光万华 发表于 2013-3-29 15:06:09

窃钩者诛,窃国者为猪猴啊,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玩的

colvivi 发表于 2013-3-29 15:07:07

:lol

来的快,去的也快。。

A.Z.-China 发表于 2013-3-29 17:25:10

太贪心了,每个人赚几百万就赶紧收手,不做了,干点正经活,你有这个钱开个什么店阿什么的,老实点
就是太贪心了,赚的轻松,来的愉快。 所以做人要知足

samons 发表于 2013-3-29 17:49:19

你们上,估计也收不了手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2年赚7.44亿, 这算网赚高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