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egg
发表于 2015-11-6 00:03:18
看帖子开头再看发帖人,感觉就是转载,果断跳过中间部分直接看到转载。
狼行天下
发表于 2015-11-6 00:05:35
我靠 我居然看完了…………
laoyebin
发表于 2015-11-6 00:54:03
最后一句才是本文的重点,哈哈哈
hudba
发表于 2015-11-6 02:07:16
badegg 发表于 2015-11-6 00:03
看帖子开头再看发帖人,感觉就是转载,果断跳过中间部分直接看到转载。
大哥早说啊,从头看到尾的我可惨了
Chord
发表于 2015-11-6 03:03:07
哈哈哈 我先偷偷瞄了下结尾;P
凌尘
发表于 2015-11-6 08:06:39
我居然也看完了
Atrus
发表于 2015-11-6 08:37:20
结局太水了爆菊楼主
阿百川
发表于 2015-11-6 08:39:12
看到6万6下意识看了发帖id,各种违和:funk:,啥时候大壕也为这点小钱斤斤计较了:dizzy:
sanqiang
发表于 2015-11-6 08:48:48
看半天是转载,我还在想呢,搞aff的能找到女朋友?!
ponytail
发表于 2015-11-6 08:52:01
看楼主的id感觉和帖子内容完全不符,读帖的时候就感觉哪里不对
尼玛看到最后……
yequzy897
发表于 2015-11-6 12:45:15
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IPHONE:Q
wangjun014
发表于 2015-11-6 12:48:11
这种文章看之前要瞧一下结尾部分。;P
风儿
发表于 2015-11-6 12:56:28
房已买属婚前财产,装修费男方出,不该加女方名。出了彩礼钱。女方陪嫁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条件好的,女方陪部车。酒席钱男方出,女方家如不超出10桌,男方家出,超过部分女方家自理。礼金钱各收各的。(在上海请吃婚宴收礼金多数要亏本,赚钱就不用想了)。;P
蜘蛛
发表于 2015-11-6 13:06:17
醉了。:dizzy:
cgh5888
发表于 2015-11-6 14:47:38
日,我居然看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