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dffg 发表于 2013-8-22 09:49:30

付款了,就算成交了吧,这是我的理解。
付过款,这域名就是买家的,不管什么时候给。总不能拿着别人的东西去卖吧。

河小马 发表于 2013-8-22 10:05:26

如果确实如LZ所说的话,荔枝姐姐没有任何理由反驳的话

我同意16 楼的说法,既然付款了就应该是成交了

为了这2.4k rmb,破坏了自己的信誉,真的很不值

ksduck 发表于 2013-8-22 10:12:18

一切还是要双方都到齐的情况下才能明了

YAH00 发表于 2013-8-22 10:29:14

返佣就是靠信誉来维持的,贪了小的,丢了大的

a64913444 发表于 2013-8-22 11:09:05

信誉丢了,真不值 呵呵。

习惯奔跑 发表于 2013-8-22 11:10:08

昨天就看这个帖了,有个问题感到不解.首先买主机送域名,貌似目前的一般商家只要你买主机都会送你域名,如果一直使用域名就会一直供你使用,但是照楼主的意思来看,貌似这个米是荔枝自己的然后你通过他买主机,他让你选他的米表? 但是这就想不通了,荔枝在IM界也是老人了,为什么一个价值3K的米他看不出来?

paradeisos 发表于 2013-8-22 11:38:31

擦,之前还见她发帖说什么别人点她aff然后清cookie,说国人素质差,其实她素质也好不到哪去,以后大家点她的aff链接然后记得清cookie :)

catgogo 发表于 2013-8-22 11:57:39

不能算是骗子 不过这么做确实不妥

syoi489 发表于 2013-8-22 11:58:14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清妃子的规则,没看清楚就再去看看。
妃子返佣的主机不说上千人,几百是有的吧,我都没听说过一个不好的。
我自己用的就是妃子的主机,前前后后换了四五次,妃子都不厌其烦的指导我,并且把钱返给我了。
不要再没弄清楚之前就随随便便发这种帖子。

801023 发表于 2013-8-22 12:04:10

踩楼上尾巴了?楼主说的还不够清楚?什么规则?你知道就贴出来啊

tkmy 发表于 2013-8-22 12:23:34

生意场上就这样,正常做法,没什么可指责的

关外肥猫 发表于 2013-8-22 12:52:45

整个行业总有那么几个人,大部分人还是好的,lz莫伤心

dhdz187 发表于 2013-8-22 13:17:26

syoi489 发表于 2013-8-22 1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清妃子的规则,没看清楚就再去看看。
妃子返佣的主机不说上千人,几百是有的吧,我都没听 ...
这个我就不认同了。
难道这上千人你都认识?
人家说不好,难道先给你打个招呼问下你的意见?

妃子笑 发表于 2013-8-22 14:06:16

我帖子很清楚,反用之前玉米我我随时可以卖。
你11点多买完主机,我就在等push你域名,本来那天很困,一直在等你。

你结果拖了半个小时,我支付宝自动退出几次,你一会说付不了款,一会说没钱。

后来付了,我马上就要push给你,那时候是12点了,结果你又说你没gd账号,我还是等,等到12:10左右,实在受不了,我说明天push,你让我再等1分钟,我又等10分钟,你还是没弄好,我睡了。

第二天看到你的留言gd账号,我说晚上回去push,中午的时候之前的买家说希望我能把玉米卖给他,愿意出3000块(之前1000)。

我考虑后决定卖了,按照规则我有权这么做,玉米push之前,我有绝对的处置权,你的保证金我也第一时间退回了。

你可以选择其他域名或退款,我也跟你说了。

我是做生意的,我能做到的是不欺不诈,不哄不骗,做反用几年,送域名也送几百个了。域名在反用期被卖了,不是第一次,我通常的做法是会提供一批品相更好的供选择。

最后奉劝那些水军和喷子,别拿无知来卖萌。我瞧不起你!

关于此事,不再做别的回复!

Gavin 发表于 2013-8-22 15:56:33

本帖最后由 Gavin 于 2013-8-22 16:38 编辑

妃子笑 发表于 2013-8-22 14: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帖子很清楚,反用之前玉米我我随时可以卖。
你11点多买完主机,我就在等push你域名,本来那天很困,一直 ...
按道理讲,付款了就表示成交了,算是约定好了,卖家愿意卖,买家愿意买。买家因为特殊原因没能及时收货,然后卖家再次高价卖出。确实不对,别辩解什么了。

拖延付款和延迟收货不是反悔理由!!如果你感觉楼主付款慢,完全可以说不卖了。但是付款了,买家新手不会操作收货迟点,情有可原,你辩解那么多没用吧

这种行为就是见利忘义了,辩解什么呀,大牛明摆欺负人,真垃圾。


看下面的这个案例,如果法律上裁决的话,第一个人的购买行为是受保护的。

房屋过户又高价卖第三人 第二个买卖合同将无效
http://money.163.com/10/0505/17/65UFUR6L00253B0H.html

楼主节哀吧,好比小姐出台,人家给钱多日然跟有钱的爷了,这就是那啥 无情 那啥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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